江苏领科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民用航空标准件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2-25
1. 江苏领科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的 江苏领科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民用航空标准件生产及研发项目 已经由太仓市数据局批准建设。 “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 | ||||||||||||||||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登录后查看) (2) 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49000万元,新建厂房建筑面积30446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建成后年产民用航空标准件5273万件。 建筑面积: 30446.0 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 49000.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6年05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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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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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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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 ||||||||||||||||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2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监理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或合同归集表为准)。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落实监理单位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等。该工程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各项指标,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 ||||||||||||||||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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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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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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