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计制作维修实训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7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电子设计制作维修实训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1.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电子设计制作维修实训平台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套 |
24 |
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 |
辽宁省大连市 |
2.项目预算:19.9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单位应当具有投标货物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一)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二)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四)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五)投标人被列入军队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过处罚期的。
六、询价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03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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