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181团1连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3-07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181团1连
3.工程规模:1、新建锅炉房1座,总建筑面积971.81㎡,占地面积844.48㎡;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安装1台14MW热水锅炉;并且配套建设脱硫沉淀池及泵房1座,总建筑面积137.46㎡,地上一层,地下一层。2、改造供热管网2×1975m,管径为DN32-DN300。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10004002250106001001 |
第十师181团1连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②施工范围包括:第十师181团1连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施工设计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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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供热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1项目总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相关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2.3施工项目经理: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若施工项目经理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3. 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牵头人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四、领取时间:2025年03月08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1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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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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