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项目第五批次(电气工程、增容业扩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07

一、招标条件

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已由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为宜春市方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五批次(电气工程、增容业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及内容:对处理规模14万m 3 /d的宜春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共计约75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原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等生产线,更新 机械格栅 、进水提升泵、罗茨风机、变压器等设备 ,改造中控系统、新增智慧水务、智能精确曝气、智能精准加药等技术。

2、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项目明细:

序号

类别

名称

单位

数量

控制总价(元)

备注

1

A02060000

电气工程

1

1688549.2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及图纸

2

A02060000

增容业扩工程

1

994936.2 2

 

合计: 2683485.43元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附属售后服务(含 2年质保),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招投标、装卸费、运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4、交货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 6 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并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 具 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

3、投标人 具 有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两年度(任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 告,若成立不

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6、投 标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作证。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 5 年 03 月 07 日至 202 5 年 03 月 14 日止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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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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