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某镇区采购安置小区新建充电棚配套充电设施项目比选公告
2025-03-111.1项目名称:张家港某镇区采购安置小区新建充电棚配套充电设施项目
1.2采购编号:
标段一:SZJX2025-KSYD-BX-021-1
标段二:SZJX2025-KSYD-BX-021-2
1.3标包划分:划分二个标段;
1.4项目采购内容:张家港某镇区采购安置小区新建充电棚配套充电设施项目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标段一:本次项目采购预算525052.00元,其中设备部分452140.00元,税率13%,不含税价400123.89元;;集成部分58329.60 元,税率6%,不含税价55027.92元;维保部分14582.40元,税率6%,不含税价13756.98元。
标段二:本次项目采购预算40112.00元;其中集成部分32089.60 元,税率6%,不含税价30273.21元;维保部分8022.40元,税率6%,不含税价7568.30元。
该预算即为最高限价,应答报价超过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6交付期限:接到业主通知起,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1.7服务期:验收合格起,五年。
1.8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本次采购产品在营业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应答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标段一:20万元的业绩,标段二:2万元的业绩)金额以合同、框架协议+订单(或发票)为准。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框架协议形式应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
(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提供承诺书。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11日17:00至2025年03月14日17:00,……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费用: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 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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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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