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公司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合同签订之日-2026年12月31日把托运方生产的变性燃料乙醇自托运方厂内转运到托运方指定的混配站、储存罐区、加油站点。预估运量为42万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标段 |
运距范围(公里) |
预估运量 (万吨/年) |
路线一 |
10<运距≤50 |
7 |
路线二 |
50<运距≤160 |
16 |
路线三 |
160<运距≤300 |
2 |
路线四 |
运距>300 |
17 |
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新的路线,出现相近运距范围情况的送货点,运价(元/吨)=该路线中标报价×新的运距。
路线内出现不同运距范围情况的送货点(路线内短倒),运价(元/吨)=符合运距范围的中标报价×新的运距。任何路线的短倒运距小于等于10公里,运价按15元/吨执行。
运距 路线 |
运距范围 |
预计送达地点(以中油省公司下达实际地点为准) |
预估运量 |
预估公里数(以百度地图为准) |
拦标价 |
投标报价 |
路线总金额 |
(公里) |
(万吨/年) |
(公里) |
(元/吨公里) |
(元/吨公里) |
(万元) |
||
路线一 |
10<运距≤50 |
吉林联力油库 |
7 |
35 |
0.395 |
||
路线二 |
50<运距≤160 |
长春凯旋油库. |
16 |
150 |
0.355 |
||
路线三 |
160<运距≤300 |
农安油库 |
2 |
175 |
0.35 |
||
路线四 |
运距>300 |
辽宁省(抚顺、辽河、杨屯、瓦房店等) |
17 |
600 |
0.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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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写): 元(含税) |
|||||||
投标人运费总额(含税金额大写): 元整 |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内容: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
2.5服务标准:变性燃料乙醇运输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公司相关要求;专车专用,不得配货,保证运输及时、货物安全。
2.6合同含税估算额:4610.67万元。
2.7报价方式:投标人需对4个线路全部进行报价,根据预估运量及线路公里数核算运费总额,投标人运费总额: 元(含税,税率9%);为保证运输效率及运输安全,所有承运单位的运输车辆均为专车,不允许配货,投标报价为专车价。
运费按“元/吨”方式结算,根据中标价格×运输距离计算出各线路运费单价(四舍五入取整数)。
运输距离:以百度地图危化品车辆发布的最低公里数为准(查询方式为手机百度地图→线路→位置→车型→货车→右上红色限行→添加车辆→货车用途中选择危险物品;手机不同运行系统查询结果略有差异的,同样以最短距离计算);本招标项目涉及到的各运输地距离详见附件,未载明或者今后新发生的线路以相同查询方式确认。
本次招标计划选取4家服务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的投标人运费总额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选中标候选人。线路运输量分配:每条线路均按照该线路总运量的40%、30%、20%、10%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法:按照四名中标候选人每条线路的报价,由低到高对四条线路的运量进行分配,每条线路报价最低者为第一名分配该线路40%运量、第二名30%、第三名20%、第四名10%。如同一线路报价相同,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顺序靠前者优先考虑。投标人运费总额相同的,以符合要求的运力保障车辆多的优先;运力保障车辆数相同,以符合要求有效业绩三年总额度高者优先;符合要求有效业绩三年总额度相同,以保险额度高优先。
中标人具体运量以每月公司下达计划量为准,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价格执行各自中标单价,如有中标人不同意运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中标候选人顺位补充。如购买标书单位不足4家、投标单位不足4家或中标候选人不足4家,则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
3.1.3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3类运输资质。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行业规定的强制性资格要求,均应列在投标人资质条件中予以列出。)
3.1.4投标人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扫描件。
3.1.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3.1.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全部投标报价平均价格20%以上),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需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车辆要求
3.2.1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三类运输汽槽车30辆及以上,排放标准国Ⅴ以上。(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一致性证书等任一可查看其排放标准信息的文件),且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7年01月1日之后。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
3.2.2投标人提供20辆保障车辆司机,保障车辆应满足“一人一车”要求投标人的驾驶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相应社保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有效期在开标之日后),提供驾驶员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驾驶证、押运员证等,提供扫描件。
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
序号 |
牵引车 |
挂车 |
牵 引 车 注册日期 |
挂 车 注册日期 |
牵 引 车 营运证号 |
挂 车 营运证号 |
驾 驶 员 从业资格证号 |
押 运 员 从业资格证号 |
3.2.3承运车辆安排:承运单位每天按照每条线路中标运量比例预留车辆,承运过程中以中油省公司下达实际运量为准,具体见下表: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路线一 |
2 |
1 |
以实际量为准 |
以实际量为准 |
路线二 |
6 |
4 |
2 |
1 |
路线三 |
1 |
以实际量为准 |
以实际量为准 |
以实际量为准 |
路线四 |
10 |
8 |
6 |
3 |
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安排的运输计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无法执行的,为了及时保供,招标人将计划调剂给其他中标人的运量,不受中标运量比例限制,但招标人将追究不能完成计划的中标人违约责任,每次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2000元(按周计算)累计三次,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列入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黑名单”,2年内取消其参与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运输业务的投标资格。中标人剩余运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3.2.3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
3.2.4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3.2.5(1)运价调整公式:调整价格=中标价格×[1+(当期油价-基准油价)/基准油价×25%]注:25%为行业中大多认同的油料平均占成本比重。
(2)调价方式:以合同签订前最后一个汽柴油调价日公布的吉林地区0号柴油零售价格(?元/升)为基准价,0号柴油零售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超过15%,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调价。
(3)运价调整时间:从可调价之日起30日后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新运价。为避免运价多次调整,在30天预调价时间内,油价会再次经过一、二次调整,再次调整后达不到前期的15%时,运价延期调整。
(4)基准油价:每次计算运价调整时,基准油价是不变的。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无欠税记录证明(需加盖税务印章)。
3.4业绩要求
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危险品3类的公路运输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实际运输额累计不得少于1000万元。(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清单,电子发票发票清单应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开具金额、效验码,非电子发票(即纸版发票)清单应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开具金额。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运输业绩明细表:按如下表格填写。
业绩明细表:
序号 |
履约时间 |
签约用户 |
开票日期 |
品名 |
发票代码 |
发票编号 |
运输量 (万吨) |
不含税发票金额 |
含税发票金额 |
1 |
2022年 |
某单位 |
|||||||
某单位 |
|||||||||
某单位 |
|||||||||
2 |
2023年 |
某单位 |
|||||||
某单位 |
|||||||||
某单位 |
|||||||||
3 |
2024年 |
某单位 |
|||||||
某单位 |
|||||||||
某单位 |
|||||||||
合计 |
?张 |
?万吨 |
?万元 |
?万元 |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为保证运输效率及对货物质量的保证,运行中确保前车介质同样为乙醇,投标人需承诺在履约期间提供相匹配的运单及运行路线截图。
3.6.2为确保运输时效性外地投标人需要在吉林市有正规危险品停车场,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能够在吉林市有正规危险品停车场。如果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前没有本市正规危险品停车场,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具有法律效益的租赁合同(如未提供或提供虚假合同取消中标资格)。
3.6.3为保证运输效率及运输安全,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保供车辆均为专车,不允许配货。车辆首选走高速,在高速不通或者没有高速的情况下依次选择国道、省道、县道,空车走行道路无限制。
3.6.4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技术要求第3条承运车辆安排要求预留车辆,提前一天将保供车辆停在物流公司停车场,招标人将不定期检查保供车辆是否充足。招标人对于运输计划执行情况将进行严格考核。
3.6.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第一中标人缴纳6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二中标人缴纳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三中标人缴纳4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四中标人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情况下无息全款返还。
3.6.6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参与中标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并向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提供一台电子设备并开放查看的权限,在标段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拒不开放权限、或者阻挠查看等智能视频监控行为,视同承运物流公司自动放弃中标标段业务,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
3.6.7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运输业务量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6.8全程运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
3.6.9投标人需在中标后,必须按要求尽快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
3.6.10每月运输结束后,双方无异议,承运方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办理入账后,次月起90日内办理付款。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3.6.11承诺同意中标比例分配原则,并按照中标比例完成运输任务。中标人无法完成中标比例的,视同违约失信,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招标项目业务。同时招标人向上级公司提请“2年内不允许参与招标人任何项目投标”的请示,按照上级公司批复执行。因违约无法完成的业务量,重新组织招标。
3.6.1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运商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履行安全教育。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5年3月12日18:00:00至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23:59:59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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