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工务段桥梁步行板、智能手持终端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1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工务段桥梁步行板、智能手持终端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工务段桥梁步行板、智能手持终端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工务段桥梁步行板、智能手持终端,共2个包件,包件1【桥梁步行板】,包件2【智能手持终端】,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有包件均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1.3.供应商需提供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包件1: 还需提供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以来)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包件2:供应商具有供应商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生产手持终端使用稳定,手持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主机、充电器、耳机等配件均需通过3C认证,提供近三年有向铁路单位供货或类似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立(httpa://ygxeditchina.gov.g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g://wenshu.court.gov.gn/)查询,投标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信息须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1.6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7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或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8.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3月13日 14:30至2025年3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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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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