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及开办设施设备监理采购公告
2025-03-131 | 项目名称: | 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 | ||||||
2 | 项目概况: | 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位于光明街道东周社区,用地面积5328平方米,东侧为聚丰路,北侧为东周消防站,西南侧为康佳光明科技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14529平方米,为一栋地下2层、地上8层的营房。本次工程涉及传统设施设备、厨房设备的采购安装,涉及智能化及专业设施设备施工。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及开办设施设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全部工作内容。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3-14 9:00至2025-03-18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100000元 | |||||
7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 ||||||
8 | 结算方式: | 按包干价结算。 | ||||||
9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10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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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 | ||||||
12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登录后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 | ||||
1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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