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川输油气分公司2025年气质分析仪表校准及测试项目非招标公告

2025-03-14
一、概述

银川输油气分公司现有气质分析仪表23套(色谱分析仪、水露点分析仪、硫化氢分析仪)。根据集团公司《天然气管网气质监测管控提升工作方案》气质监测设备维护要求,为确保计量交接合法合规,保证和降低管道输差损耗,加强管网气质监测管控力度,计划委托具备校准资质的承包商负责分公司范围内的气质分析仪表色谱分析仪、水露点分析仪、硫化氢分析仪的校准技术服务工作,色谱分析仪、硫化氢分析仪需要承包商自带标准装置赴现场开展校准、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校准证书。对于水露点分析仪则由甲方拆卸后,邮寄至承包商实验室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证书。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30个日历日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2 资质要求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应包含上述气质分析仪表的校准授权项目或CNAS认可校准项目,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区域应包括宁夏地区。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4 信誉要求4.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4.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4.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4.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4.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5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硫化氢分析仪或水露点分析仪或色谱分析仪相关的校准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7 其他要求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年03月20日 09时 00分00秒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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