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恒大雅苑三期建设工程(含建安、设备、配套其他费等)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9
项目名称:恒大雅苑三期建设工程(含建安、设备、配套其他费等)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公司参与响应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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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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