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张集煤矿运输车辆租赁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集煤矿运输车辆租赁项目服务 招标人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项目单位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100% ,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张集煤矿运输车辆租赁项目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02
2.3 标段(包)划分:1个标包
2.4 项目地点:项目单位指定地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2.6 招标范围:(1)所需车型:①随车吊:12吨;②汽车吊:25吨(含吊篮)、50吨、100吨、200吨;③货车:载重15吨、31吨;④挖掘机:130型;(2)运输范围:淮南矿区及周边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预算:约280万元(含9%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
3.3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吊装或运输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服务年限一年及以上且业绩合同所对应的发票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及业绩合同所对应的发票(发票查询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认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如服务期限、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还须提供业主方(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证明并加盖业主方(合同甲方)章,未提供或不能证明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较大死亡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须提供承诺)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的行为。(须提供承诺)
3.6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项目单位所需的车辆规模及车型,根据矿生产特殊性要求24小时服务,确保矿安全生产需求。(须提供承诺)
3.7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货车和随车吊驾驶员须具有驾驶证、行驶证和道路货运运输从业资格证;拟投入本项目汽车吊驾驶员须具有驾驶证、行驶证和Q2操作证。(须提供承诺)
3.8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包括环保处置能力、相关人员、设备、技术及其他一切保障本项目服务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须提供承诺)
3.9 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10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11 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 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1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25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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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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