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二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二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场址位于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郑城镇、临涧镇,占地面积约504.04公顷,建设地面集中式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七、服务内容:为加快推进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二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经与平邑县人民政府沟通,先行开展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二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现委托第三方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二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评估报告依据拟建设场地所处地地形地貌条件与相邻潜在地质灾害危险的地质环境条件所确定,评估范围以甲方提供勘测定界图为准,评估报告应符合上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范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 15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十、服务地点要求: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有安全评价资质。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至少提供1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例如合同首页、签约页等)。 (4)财务要求:(供应商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并提供网站截图。(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历史拖欠用工薪资问题。(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2日 到 2025年03月24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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