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6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财政部、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

3.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国资发财评规〔2024〕20号)

4.财政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财会〔2006〕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二、项目情况: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标书款

投标保证金

1

CRCCFC-2025SEAFF-319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选聘

1000元

50000元

 三、招标内容: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A+H股财务决算审阅、2025年度A+H股财务决算审计、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2025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规定的各类专项审计、2025年度财政部及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的各类专项审计、鉴证业务、管理有效性评估及专项说明等。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投标人注册地实行三证(五证)合一工商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自行登录“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查询结果(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3.截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内(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如企业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需提供企业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等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须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前15名,且获财政部及证监会认可的H股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资质。

5.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质量优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需自行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或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内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的;

(3)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的;

(4)国务院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机构的;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解聘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不满3年的;

(6)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组成员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利害关系的。

6.承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执业记录良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项目主要成员(包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投标人需自行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3)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书面警示的;

(4)国务院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5)原参与本公司财务决算审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后,不满5年的;

(6)原参与本公司财务决算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轮换后,不满3年的;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纠纷。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6日—2025年04月09日,09:00-11:00,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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