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附属医院盘龙院区改扩建项目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7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4.81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64.81万元
6.采购需求:江汉大学附属医院盘龙院区改扩建项目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注:本项目共1个包,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①未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证书的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②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等专项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处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7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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