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酒家集团食品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月饼品项2025年地铁媒体广告投放项目竞争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5-03-27
采购内容:月饼品项2025年地铁媒体广告投放

1、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概况

接广州酒家集团食品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品牌市场部关于广州酒家集团食品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月饼品项2025年地铁媒体广告投放项目采购招标公开程序申请。需对此项目的供应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进行公开竞争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2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

标段

投放城市

投放形式

最高限价

选聘服务单位数量

服务期

月饼品项2025年地铁媒体广告投放

01

上海

品牌墙/主题站厅

100万元(含税)

1家

1.服务周期: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

2.项目预算包含完成项目工作所需的服务费、交通费、会议费用、所有税费等各项费用。

02

深圳

90万元(含税)

1家

备注:

(1)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响应供应商可对上述任一标段应标,应标标段内必须进行响应报价。每标段单独评审并各推荐出1家服务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2)本项目需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方案并进行方案讲解。 

(3)供应商要求具体详见“合格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服务详细内容、要求详见竞争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报价。

2、合格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行政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独立于采购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3)响应单位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具备稳定的或自有办公地点相关有效证明(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等);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截图或书面承诺)。

(7)响应单位拥有所投标段的城市媒介资源证明(含自有资源及发布资质/独家代理及发布资质/代理及发布资质证明文件)

1)标段01-地铁(上海):提供上海地铁媒体资源证明;

2)标段02-地铁(深圳):提供深圳地铁媒体资源证明;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磋商小组根据“2、合格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磋商报名

3.1报名所需材料:

 

1)

提供最新的企业简介;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提供2、合格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5)、(6)、(7)点的相关证明文件

3.2递交资料管理(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4月7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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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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