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安盟科右前旗哈图莫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28

兴安盟科右前旗哈图莫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兴安盟科右前旗哈图莫河治理工程施工实施方案经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25】19号文件批复,项目法人科右前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已经成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为中央资金和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科右前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前旗哈图莫河治理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大石寨镇。

3.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工程105段,总长度18.763km。其中左岸48段,长度为9.089km,右岸57段,长度为9.674km。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建设内容

一标段

兴安盟科右前旗哈图莫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

兴安盟科右前旗哈图莫河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

兴安盟科右前旗哈图莫河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

详见工程量清单

4.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310.89万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302.66万元;三标段招标控制价:1257.25万元。

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8日,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人最终指定开工时间为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 3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同时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案件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为了保证按时完成工程,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确定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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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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