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东社镇杨港安置区门口停车场配套工程采购公告
2025-03-2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6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4.5万元 ,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为完善杨港安置区门口西侧地块,美化杨港集镇的人居环境,解决安置区门面房停车问题,整体提升杨港安置区门面房招租率,现需实施该地块停车场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格式附件);
7.拟派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3.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4.磋商响应函;
15.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市政工程)且持有安全考核证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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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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