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嵩山煤矿2025年一季度第二批矸石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2025-03-31
一、采购条件

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嵩山煤矿2025年一季度第二批矸石处理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嵩山煤矿2025年一季度第二批矸石处理项目

2、项目地点: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嵩山煤矿

3、采购范围:嵩山煤矿开掘系统和煤流分矸系统分出的矸石第二批量约3万吨左右(开掘系统排出的矸石和煤流分矸系统分出的矸石以下统称为“矸石”)需外运处理。矸石出矿区后涉及到安全、环保、运输均由中标方负责。

4、报价方式:报项目单价及税率;

5、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中标方拉运矸石结算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对中标方上月提货数量进行核对汇总(并将每车的单据附后),经双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办理结算手续,中标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采购人财务部门进行挂账,按采购方财务资金计划付款。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具有煤矸石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且网上可查的煤矸石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批复中必须包含矸石处置能力和主要用途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具有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六治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年度环境监测报告。应具有符合政府部门下发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履约能力、交通运输能力(国五以上车辆运输)、资金周转能力、场地储存能力等。

2、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资质:(1)具有县级政府环保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2)应具有符合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标准治理的履约能力、交通运输能力、资金周转能力、场地储存能力等。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辆国Ⅴ排放标准的运输货车的行驶证。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名司机具备B2或以上驾驶证。

5、业绩

2023年01月01日以来,提供类似业绩至少1项,以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与的投标方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采购组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方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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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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