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内钢轨探伤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3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内钢轨探伤检测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钢轨探伤检测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单位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单位具有稳定的探伤队伍,人员不少于20人。现场带班、仪器检修、数据回放、仪器负责人员应具有中国铁路总公司超声Ⅱ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作业人员需与报价单位签订相应劳务合同(在报价文件中附相应缴纳保险证明或劳务合同),其中取得超声Ⅱ级及以上探伤人员不少于12人,且在有效期内,探伤人员资格证书所属单位必须与报价单位相符,并在合同期内不得换人。 4.报价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培训部门考试,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岗位合格证),驻站联络员不少于2人、现场防护员不少于6人。 5.报价单位需执行3级回放和专家会诊制度,回放、专家组、带班人员需有3年以上探伤经历(在报价文件中附个人工作简历,单位证明)。 6.报价单位使用的仪器要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站段使用同一类型仪器以便于管理,在有效期内钢轨探伤仪不少于4台、通用探伤仪不少于2台,并把仪器图片、仪器资料附报价文件中。 7.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附近三年探伤业绩不少于3份。 8.人员资格证、仪器年检合格证等须扫描彩印附在报价文件中。 9.钢轨探伤含钢轨轨件、轨面不良处、钢轨外观、接头夹板、螺栓、道岔及相关连接零件检查、轨件表面伤损等部位手工检查。 10.探伤周期在满足《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要求,根据气候条件、设备状态动态调整,本次报价为不含税单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此次报价价格含探伤作业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11.成交单位在作业中的吃、住、行等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12.因成交单位在作业中未按作业标准造成的责任漏检、人身安全、安全事故等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 13.成交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14.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获取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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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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