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软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三、最高限价:人民币1980000元(含税)。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2.采购范围:广州酒家文昌路店软装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
4.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5.供货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文昌南路2号、文昌南路2号后座。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
9.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六、获取竞争磋商文件的时间、竞争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8日09:00:00至2025年4月14日17:00:00……获取竞争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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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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