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开区中高端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二次采购公告
2025-04-07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外秦淮河(武定门闸以下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审计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4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及《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苏价费〔2010〕284号)收费标准的60%(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外秦淮河(武定门闸以下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审计服务,工程总投资18874.75万元。应项目业主的需求,跟踪及决算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至出具审计报告止,其中,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竣工结算交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提供审计报告(其中采购人协商、整理及收集相关材料时间不算在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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