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顺能源汇集站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及相关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9

1. 招标条件

泰顺能源汇集站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及相关专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2.2服务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泰顺能源汇集站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及相关专题服务所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选址、节地评价、用地预审、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报批、林地报批、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全部内容(含资料收集、报告表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申请、配合报批)。本项目最终应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2.3服务期:在合同签订且接到委托方通知开始工作后10至30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和报告送审稿,20至40日内取得主管单位出具的备案文件或批复和报告终稿,各专题服务期均不同,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1)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或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2)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用地报批服务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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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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