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自清洁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自清洁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自清洁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1220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自清洁新风设备。

1.2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总预算845.42万元,预估税率13%,含税预算955.3246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预估数量(套)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套)

不含税总价(元)

1

机房新风(3000风量)大风量

537.00

4800.00

2577600.00

2

机房新风(2500风量)标准风量

966.00

4500.00

4347000.00

3

机柜新风(900风量)标准风量

392.00

2700.00

1058400.00

4

机柜新风(1500风量)大风量

152.00

3100.00

471200.00

合计

2047.00

/

8454200.00

1.3标段划分:划分份额,本次集采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中标人

份额

份额占比

预计不含税预算(元)

覆盖区域

第一中标人

份额1

60%

5072520

全省

第二中标人

份额2

40%

3381680

全省

1.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时间:订单下发之日起15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6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1.7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1.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次日起36个月。(质保期内乙方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免费售后服务。)

1.9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业绩要求: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截止之日(不含)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同类产品(如空调设备或制冷设备或通风设备)销售业绩,且销售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注:(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时间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1.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的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2年1月1日之后,且检测报告中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指标:

(1)机房新风(2500风量)标准风量:进风风机2500m³/h、机柜新风(1500风量)上下风口大风量:进风风机1500m³/h;在标准工况下,基站新风进风风机经过两级及以上过滤后出风效率≥80%。

(2)双流向自清洁机房/机柜新风系统噪音≤70dB(A)。

(3)具备自清洁功能过滤系统。

(4)具备1路室内、1路室外温湿度传感器,且精度要求:温度±0.5℃、湿度±5%。

(5)新风系统内置计量芯片,具备新风电量采集功能,可按月,按年累计电量,检测运行时长功能。

2.3.3样品要求:须提供“投标产品中机房新风(2500风量)标准风量及机柜新风(900风量)标准风量各一套”投标样品,须承诺样品质量可满足技术规范书标准,且中标后的产品质量不低于递交样品质量。须在投标截止日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人将被否决,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人样品,中标人的样品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封存,交货时采购人按照封存样品进行验收(供货产品的质量不低于测试样品)。

注:须提供承诺书。递交投标样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4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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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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