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泸水公路分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路网监控外场点运维)服务项目

2025-0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泸水公路分局 2025 年政务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路网监控外场点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6 号第五条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 5 款规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000.00 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元整)。
最高限价:133000.00 元(大写:壹拾叁万叁仟元整)。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采购需求:泸水公路分局共 14 个外场点运维,包括路网监控设备运维、路网监控设备供电系统运维、路网监控设施日常巡检维护、路网监控机房设备及系统运维、路网监控系统联调联试及数据对接保障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服务期限:1 年。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且满足招标人有关技术、使用、维护要求。按季巡检、日常故障处理、设备除尘、杆件除锈、电源适配器更换、网络故障,每次巡检完成后需到单位签字盖章作为凭据。
实施地点:泸水公路分局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 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 2025 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近 1 年内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②提供近 1 年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 1 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符合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服务类型,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有效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抵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00:00 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 23:5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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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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