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桂林恭城门乐2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桂林恭城门乐2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广西恭城华电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县 。

2.2项目规模:200MW光伏电站。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始监理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华电桂林恭城门乐2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监理服务(CHDTDZ046/16-JL-11101):本工程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含送出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发电监理-华电桂林恭城门乐20万千瓦光伏项目电力工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9.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100MW及以上的除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之外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投运业绩(以项目投运日期为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参数页。②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③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11 14:292025-04-1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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