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奥体大楼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奥体大楼办公需要,需采购奥体大楼电梯维保服务。
3、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奥体大楼电梯维保服务项目(贰年),预算5万元。本项目设置限价:5万元/贰年,合同有效期2年,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4、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供应商得分,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供应商排名建议,成交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各1名。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
3) 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提
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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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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