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城区闲置地块整治提升和综合利用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2025-04-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徐贾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电电产业园A区2#厂房改造项目 已由江 苏 徐 州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以徐 园 管 备〔2 0 2 5〕 1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徐贾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徐贾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电电产业园A区2#厂房改造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区;

2.1.2 建设规模:A区2#厂房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主要包含新装厂房门窗、地面墙面吊顶等装饰装修工程。安装部分主要包括:电气工程:供电干线、照明。暖通:消防排烟、送风、回风、空调压缩管、空调机组。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纯水系统:设备给排水;

2.1.3 合同估算价:约751.5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A区2#厂房建筑面积6750平方米。主要包含新装厂房门窗、地面墙面吊顶等装饰装修工程。安装部分主要包括:电气工程:供电干线、照明。暖通:消防排烟、送风、回风、空调压缩管、空调机组。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纯水系统:设备给排水。详见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 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 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 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 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 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 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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