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城区公共停车场配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1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14本宁武县城区公共停车场配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债券,不足部分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招标人为宁武县房产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7071.2平方米(约10.61亩),总建筑面积22492.9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8318.21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13165.87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5101.95平方米,门卫15.48平方米,生活水泵房34.9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174.77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武县城区公共停车场配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武县城区公共停车场配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格要求: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4.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4-15 00:00 -- 2025-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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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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