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人工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有限公司矿鸿协同智能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2025-04-14

山西人工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有限公司矿鸿协同智能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334-ZB-250428127、SXMTZB2502F-334(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小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人工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有限公司矿鸿协同智能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招标项目编号:JNC334-ZB-250428127、SXMTZB2502F-334(G)),已由山西人工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人工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人工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有限公司矿鸿协同智能系统的研究与应用主要通过融合新ICT 技术,应用数据融合集成、数据湖存储、数据开发等模块,开发数字平台将各模块能力封装成提供共性平台能力,将各类智能应用从平台重复建设和繁复对接中解脱出来。该系统实现基于一个自主可控,统一数据标准的矿鸿操作系统,架构及硬件需要具备国产化自主化;数据传输协议和传输接口标准化;在钻场环境监控系统和抽采在线监控系统中选择试点,将传感器、分站及上位机软件统一成矿鸿系统。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人工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有限公司矿鸿协同智能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标段内容:山西人工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有限公司矿鸿协同智能系统的研究与应用。(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工业性试验不少于6个月。

2.5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人工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有限公司矿鸿协同智能系统的研究与应用,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通信设备采购】或【数据中心超融合/虚拟化/私有云】供货或系统建设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14  17:30至2025-04-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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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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