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石化炼油及化工区域环保在线监测设施合规性整改项目粉尘仪等在线分析仪招标公告
2025-04-1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石化炼油及化工区域环保在线监测设施合规性整改项目粉尘仪等在线分析仪,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分析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茂名石化炼油及化工区域环保在线监测设施合规性整改项目粉尘仪等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湿度仪 |
53.000 |
台 |
2 |
数采仪 |
29.000 |
台 |
3 |
湿度仪 |
10.000 |
台 |
4 |
抽取式粉尘监测仪 |
2.000 |
台 |
5 |
抽取式粉尘监测仪 |
1.000 |
台 |
6 |
数采仪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品牌出具的授权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抽取式粉尘监测仪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石化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工况使用的业绩至少6套(投标产品业绩),如果是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至少3套在石化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工况使用的代理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虚假业绩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提供的湿度仪和数采仪要求在类似的工况下,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有至少50台的稳定运行的使用业绩(投标产品业绩)。投标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虚假业绩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投标的抽取式粉尘监测仪需具有由制造商持有且取得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总局颁发的有效的型式批准证书CPA、由制造商持有且取得的中环协颁发的有效的CCEP认证认证、由制造商持有且取得的国家环保部监测总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如在换证期内,制造商需出具说明)。 (4)1、《炼油区域环保在线监测设施合规性整改项目抽取式粉尘监测仪、湿度仪、数采仪询价书》和《化工区域环保在线监测设施合规性整改项目抽取式粉尘监测仪、湿度仪、数采仪询价书》中的星号项内容为关键条款,必须完全满足要求及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不满足及不提供被否决。 2、《炼油区域环保在线监测设施合规性整改项目抽取式粉尘监测仪、湿度仪、数采仪询价书》和《化工区域环保在线监测设施合规性整改项目抽取式粉尘监测仪、湿度仪、数采仪询价书》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3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5)投标人投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严重偏离市场价,评标专家组可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提出质疑,经提供澄清依据后,评标专家组仍一致认定低于成本价或严重偏离市场价并全体签字确认的否决。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系统配置,无论是硬件、软件,都必须是全新的、高质量的、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偿补足。(投标人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7)投标人提供书面一一承诺(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对现场需测量、指导安装、检查、测试、包装和运输,接到用户的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接到用户通知后 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不另外计费)。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对现场安装提供技术指导。保修期内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可首选在电话中指导用户排除故障;如需现场维护的,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15日14时0分 至 2025年4月21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