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河镇刘福路北段积水点治理及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5项目名称:琉璃河镇刘福路北段积水点治理及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1.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41.5332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包含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蓄水池工程等改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承诺
3.2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3供应商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6至2025-04-2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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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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