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兰州石化高压聚乙烯装置用过氧化物招标公告

2025-04-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兰州石化高压聚乙烯装置用过氧化物公开招标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2025年计划部年度需求计划,本次需采购:2025年兰州石化高压聚乙烯装置用过氧化物,总价最低中标,数量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及型号

数量(吨)

1

过氧化特戊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PI)

12

2

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EH)

12

3

过氧化-3,5,5-三甲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IN)

17

4

工业用过氧化二叔丁基(过氧化物DTBP)

50

2.2预估采购金额:378.6万元(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2.3招标范围及标段(标包)划分:2025年兰州石化高压聚乙烯装置用过氧化物:1、过氧化特戊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PI),数量12吨;2、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EH),数量12吨;3、过氧化-3,5,5-三甲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IN),数量17吨;4、工业用过氧化二叔丁基(过氧化物DTBP),数量50吨。

标段(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2.4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5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石化公司高压聚乙烯装置

2.6交货期:本合同自前续合同数量履行完毕或前续合同履行期满(以先到时间为准)合同生效开始履行至2026年6月30日前按甲方通知发货。每批次按招标人排产通知到货。分批交货的,接招标人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到货;本合同2026年6月30日前提前完成合同数量或2026年6月30日未完成合同数量(余量不再执行)合同即终止。

2.7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2026年6月30日。。

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物资名称及型号

数量

(吨)

最高投标限价

(元/吨)

1

过氧化特戊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PI)

12

60000

2

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EH)

12

60000

3

过氧化-3,5,5-三甲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IN)

17

63000

4

工业用过氧化二叔丁基(过氧化物DTBP)

50

255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为中石油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的。①供应商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②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年度(2023年或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4信誉要求:存在下列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20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30日)拟投标产品在国内高压聚乙烯装置上具有使用业绩。

业绩需提供如下材料:业绩合同、供货发票、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注:须提供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对应结算发票原件的清晰扫描件,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用户出具业绩证明需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性质等,使用单位法人公章及联系方式等)。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6资质要求:

3.6.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贸易商,若为贸易商,则提供产品须为同一生产商。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提供生产厂房照片及厂房不动产登记证,若为租赁场地须同时提供场地租赁协议(或合同)。

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

3.6.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覆盖标的物的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5类)。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标准或提供质量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单或厂家出厂检测报告)。

3.7.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北京时间2025 年04月15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04月21日23时59分59秒内(登录后查看)购买:

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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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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