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采购人自行委托)邹平市黄山公园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6
注:【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委托组织采购的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人自行委托)邹平市黄山公园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最高限价:80万元;

(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

2.服务地点:邹平市境内;

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亩,总投资约3000万元,主要提升、连通环山步道7公里(含总长约140米桥梁一座);提升改造黄山东门翠屏公园;增设安全护栏、休憩驿站、配套停车场;建设公厕并完善公厕给水、山体消防、标识牌等配套设施。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设计成果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并向采购人提交之日止,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5.设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6.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改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调整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技术支持、分部验收、竣工验收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其中之一即可:

①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

③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

④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5年4月22日17:3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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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