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公路局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二、招标编号:TPDL(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文件《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预算价:5.80万元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九、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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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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