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黄港车辆段土建施工工程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木门)招标公告
2025-04-16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4-22 16: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黄港车辆段土建施工已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建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黄港车辆段土建施工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木门木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滨海新区轨道交通B1线为滨海新区轨道交通骨干线路,北起北塘水库西侧,南至南部新城。全线均位于滨海新区,大部分位于滨海核心区以内。线路连接欣嘉园、津秦客专滨海站枢纽、滨海核心区、于家堡枢纽、于家堡商务中心区、南部新城等主要片区,并处于滨海新区南北经济发展带上。线路主要沿欣嘉园南路、海德路、云山道、河北西路、河北路、上海道、新港路、于家堡及南部新城规划主干道敷设。沿线主要穿越了新河干渠、海河等河流。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 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 20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 10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 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 2023年、年、2024 2024年年(近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 2023年、年、2024 2024年年国家国家或或铁路工程项目铁路工程项目((木门供货木门供货))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最高不超过10万元10万元))。。③投标人③投标人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请于22025 025年年44月月1177日上午日上午99时时30分30分至至22025 025年年44月月2222日下午日下午16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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