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国和一号示范工程临建拆除及业主委托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宁津镇,计划建造2台CAP1400核电机组。
2.2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范围主要为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临建拆除及业主委托零星工程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浙火临建区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包含HSE培训中心)、原临建区污水站(现调试化学楼)、临建区围墙的拆除。
2)热力管沟及排污降温池、371子项至海淡中水管线、部分进厂道路区域管线及电缆敷设、永久仓库新增配套设施(包括门岗、地磅、叉车充电间、发料间)的施工、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程施工项目等。
2.2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2025年5月(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已完工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其中合同应包括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其他能体现施工业绩的主要技术参数页)。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以及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高级(含)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担任项目经理、副经理或总工,并提供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国家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7其他要求:
(1)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被责令停产停业;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d)破产状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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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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