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车间碳氢分离分子筛吸附剂招标公告
2025-04-17本采购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车间碳氢分离分子筛吸附剂采购,采购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诚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车间碳氢分离分子筛吸附剂采购
2.2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2.3采购范围: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厂合成氨车间二期碳氢分离分子筛吸附剂采购,供货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其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调试、培训、丝网更换和废旧料处理等;以及报价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和附属零部件等;以及质保期内开车备品备件等。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分子筛吸附剂
(含配套丝网)
|
13X型, 8×12目球型分子筛吸附剂; 45.95m3 *2,分子筛吸附剂堆积密度675kg/m3
|
62.0325吨
|
1.含装卸和废旧料处理费用;
2.结算费用:以实际用量所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货到现场,施工周期不得超过5天,报价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更短交货期和施工周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子筛吸附剂设计、制造厂家,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报价人在2022年2月1日之前在国内具有1套且连续运行三年及以上的常温吸附二氧化碳和甲醇装置的业绩,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体现使用的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的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可提供技术协议和使用业绩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允许拆除废物处置和装卸进行分包;
3.4 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查询);
3.5 报价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查询);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3.7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
注:供应商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4.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
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2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