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2025年个旧市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可视化技术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171.1项目概况:为个旧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提供数据可视化服务和安装调试服务。预估不含税金额93,946.58 元人民币,最终以谈判金额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为个旧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提供数据可视化服务和安装调试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数据可视化服务最高不含税金额限价88,911.28元人民币,安装调试服务最高不含税金额限价5,035.30元人民币,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应答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一个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可视化技术服务类),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6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4.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存在严重违法的、失信行为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8)存在内外勾结损害中国电信企业利益的;
(9)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以上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4.2若第一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后不履约或放弃的;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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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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