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项目第二包招标公告
2025-04-17项目名称:望江县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投标费率):第一包: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的100% ;第二包: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的100%;第三包: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的100% ;第四包: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的100%。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费率):第一包: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的100% ;第二包: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的100%;第三包: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的100% ;第四包: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的100%。
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具体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基础上报出投标费率。汽车租赁服务价格上限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服务费、利润、税费、车辆日常保养费、燃油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轨迹管理软件费、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咨询费等其它费用等全部服务费用。
采购需求:望江县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及临时租赁等;本次分为四个包,第一包、第二包为小车车型租赁服务,第三包、第四包为中巴及以上车型租赁服务。总体预算约150万元,每包约37.5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采购内容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并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7日,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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