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金融中心F地块资产评估项目(A栋6~11层)招标公告
2025-04-17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扬子江金融中心F地块资产评估项目(A栋6~11层)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0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扬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
北文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扬子江金融中心F地块A栋内的6~11层办公房地产,建筑面积约7671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子江金融中心F地块资产评估项目(A栋6~11层)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扬子江金融中心F地块资产评估项目(A栋6~11层):
3.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资质条件:须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备案。(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须提供资产评估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评估业绩。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认,否则视为未提供)
3.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中标后如招标人发现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
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服务或给招标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及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5)投标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问题,将自觉接受招标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罚。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不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8 09:00到2025-04-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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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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