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点通江河道及支流应急防汛清淤整治项目施工02标招标公告

2025-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点通江河道及支流应急防汛清淤整治项目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点通江河道及支流应急防汛清淤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98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法人为靖江市重点通江河道及支流应急防汛清淤整治项目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点通江河道及支流应急防汛清淤整治项目施工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七圩港(江澄桥-义太庄桥)河道疏浚、岸坡整治;建新与正南交界河河道疏浚、岸坡整治;真武河河道疏浚、城北桥南岸河堤修复;庙宇港(西陈家埭-靖泰界河)河道疏浚;十圩港(套闸-长江)河道疏浚阜公河与罗家桥港连通工程;新建蟛蜞港与横港衔接处泵站;城区微小泵站维修改造等。

2.2.2总投资金额

工程概算投资1460.77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重点通江河道及支流应急防汛清淤整治项目施工01标,包括:

(1)七圩港(江澄桥一义太庄桥)河道疏浚、岸坡整治:工程整治范围为江澄桥至义太庄桥,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疏浚1440m;K0+000~K0+532、K1+162~K1+440段在现状护坡前采用稀排梢径12cm杉木桩进行加固,木桩桩长3m,木桩每米3根;0+532~K1+162:在现状护坡前采用稀排梢径12cm 杉木桩进行加固,木桩桩长3m,木桩每米3根;河道东侧按1:2.5放坡接至现状直立墙墙前泥面。

(2)建新与正南交界河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河道疏浚72米及对两侧岸坡进行整治,河道疏浚方式采用小型挖机挖掘,淤泥堆放于河道南侧排泥场。

(3)真武河河道疏浚、城北桥南岸河堤修复:真武河西起渔婆北路,东至十圩港,全线长约1540米,先对河道内堆积的淤泥进行水力冲挖,然后将淤泥排入指定排泥场;真武河城北桥东河道南岸,欣元公寓南面,对约21米长损坏的挡土墙,凿除高程1.50米以上老挡土墙,新建 C30 素混凝土挡墙压顶高程5.00m。挡墙后方采用6米长拉森Ш型钢板桩进行临时防护,同时两侧现有挡土墙外立面需进行清洁处理。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为重点通江河道及支流应急防汛清淤整治项目施工01标,最高投标限价:1218845.75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5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文件(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13)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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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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