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离线质量检测仪器建库采购项目(2025.06-2028.05)招标公告
2025-04-18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离线质量检测仪器供应商建库采购项目(2025.06-2028.05)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年离线质量检测仪器建库采购项目(2025.06-2028.05)。
2.2招标范围:湖南中烟技术中心及下属六家卷烟厂离线质量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本次招标只建立供应商库,不涉及具体品种。
2.3预计采购周期: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如招标人上级机构对本项目进行了集中统一采购或因行业政策调整影响,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依据本次采购结果签订的合同。
实际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需要,由招标人向入选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发出比质比价通知,根据比质比价结果确定具体采购事项的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格。
2.4供货时间、地点、规格及数量:
(1)供货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下属单位(技术中心、长沙卷烟厂、常德卷烟厂、郴州卷烟厂、零陵卷烟厂、四平卷烟厂、吴忠卷烟厂)或湖南中烟物资采购中心按照需求进行内部相关比质比价采购程序确定需求的最终供货单位后签订购销合同,送货时间按照购销合同约定或实际订单下达为准。
(2)供货地点: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内部相关比质比价采购文件、购销合同或下达的订单确认最终交货地点。最终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吉林省四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3)供货规格及数量:本次招标为供应商建库招标,不涉及具体采购品种。实际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需要,由招标人向入选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发出比质比价通知,根据比质比价结果确定具体采购事项的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格。
2.5投标范围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无采购清单,招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相合理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
3.3其他要求:
(1)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③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④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⑤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承诺)》,完全支持并响应按招标人对售后服务相关要求。
⑥如投标人投标前发生名称变更,而其他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投标人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质及业绩等有效资料。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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