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引水上斜井衬灌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4-18
一、询比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引水上斜井衬灌一体化设备一套,采购资金由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平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平江县境内,上水库位于平江县福寿山大福坪,下水库位于平江县福寿山镇百福村。电站下水库距省会长沙市公路里程约132km,距平江县城约39km;本工程为水电工程,所属位置为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山镇10公里处,交通较为便利。

2、询比范围:本次询比工程范围为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引水上斜井衬灌一体化设备及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及现场安装(采购人提供吊装和二次转运设备,中标人安装期的住宿、交通费自理,安装工器具自理)、调试及试运行等,提供培训服务等,并对上述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凡是本标范围内设备、运行、维护所必需的设备、零部件和材料、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均属供货范围。

3、供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衬灌一体化设备

定制

台套

1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施工图纸图号:
附件一:PJXT04-0301-012

附件二:PJXTO4-0301-014

 

说明:(1)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投标参考,具体供应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2)本次衬灌一体化设备招标内容包含上斜井直线段混凝土衬砌滑模1套,上下弯段衬砌台车1套,斜井灌浆台车1台,施工过程中的物料运输车2个(衬砌施工材料运输大车和灌浆材料运输小车),混凝土入仓设施(含35米水平运输及斜井运输)及滑模爬升系统、液压系统及轨道等辅助材料,供应商也应在滑模设计时充分考虑施工供电保障及防触电装置。(3)询比文件提供的是施工图,投标单位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滑模并提供设计图纸、技术方案并提供设备安装方案,配合采购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等,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要求》,图纸由平江项目部技术总工蒋建伟负责审核,报价时请有意向的报价人按预估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按投标人设计并得到采购人认可的设计方案加工的滑模重量结算。

4、交货时间及安装时间:预计2025年6月20日起分批交货,以买方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为准,交货及安装日期需满足《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施工工期安排。

5、交货地点: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

6.1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以下规范及要求:

(1)《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

(2)《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DL/T5400-2016);

(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

(4)《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50214-2013);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6)《询比文件》。

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项目部相关设计要求、询比文件性能参数技术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设计方案(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滑模设计方案、主要设计图、力学计算书、安全性报告等)。

6.2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7、计量方式:以买方处地磅复核数量为准,即卖方自行提供符合规定的装载和运输工具将台车运输到买方施工现场,每车进场前需在买方地磅处称量,卸货后被装载车辆进行空载称量。若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对验收数量有差异,双方有权要求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以双方最终签字确认的《过磅单》作为当月对账结算依据,滑模投标理论重量与交货重量误差不得超过+2%,-5%,超过按此范围计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制造工厂及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询比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材料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类似标的物的供货业绩(斜井/竖井滑模),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发票等)。

4、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注:供应商自2022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供应商在设备生产及经营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供应商需对以上要求提供法人签章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4月26日10:00前(北京时间)……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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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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