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楚雄卷烟厂2025-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1.招标条件


楚雄卷烟厂2025-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25-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256


2.3招标范围:对楚雄卷烟厂新厂区和老厂库区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应急维修、隐患整改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项目地点:楚雄卷烟厂新厂区和老厂库区。


2.5服务期限:两年。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7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2.8项目金额:每年度预算175.00万元(不含税),资金使用下不保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并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如有财务审计报告则附财务审计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质及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文件要求;


②投标人应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提供登记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拟派维保人员需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含)以上资格证,维保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时需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并提供有效的2024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6)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②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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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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