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理化生实验室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21
项目名称: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食堂厨房设备、心理健康室及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308,416.00元

最高限价(元):308,416.00元

采购需求: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

供货地点: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备所购置货物、服务的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相应的技术问题。

3.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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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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