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质量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的招标公告
2025-04-21项目名称:市容环境质量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
预算编号: 0025-00014479
预算金额(元): 1900000元(国库资金:19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市容环境质量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务内容:本项目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测评,征询市民对其所居住、工作区域的市容环境状况的主观评价。
合同履约期限: 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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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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