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干县行政中心大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干县行政中心大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0000.00 元

最高限价:834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5F001389855 新干县行政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1 9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网上查询截图佐证;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5.2 ①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若已换证只需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③若投标人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需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公司进行安装维修,需提供被委托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已换证则提供被委托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的安装维修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如所投产品制造商投标的满足特定资格条件第①项即可;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其他供货商的,以上特定资格条件需要同时满足①、②项或者①、③项。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佐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07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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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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