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次(电力设施标识标志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次(电力设施标识标志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次(电力设施标识标志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

2.3 本次招标内容:

2.3.1、本项目为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次(电力设施标识标志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标段明细表)及招标文件。

2.3.2、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2.3.3、供货周期:根据设备材料的生产周期,自任务单下发后20-30天内

2.3.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5、分配比例:签订框架协议后,根据入围单位的排名顺序,原则上进行平均分配

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需根据各标段入围家数要求进行标包划分,例如1标段选定入围家数为2家,则划分为2个包件,1标段分为1-1、1-2,同一标段的不同包件的采购明细、资格要求及评审原则均一致,投标人按标段进行投标,限中标段中的一个包件,限中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不同包件的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出现多个报价,否决该标段各包件的投标。

标段

框架货物类别

选定框架入围家数

标段估算金额(万元)

分配比例

1标段

标识牌及电杆防撞桶等

2家

191.194

平均分配

说明:1、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投标人在采购系统中报价时,数量均为1,投标总报价为所有单价报价之和。

3、存在多条明细的包件,部分明细实际发生数量可能为0。本项目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按单价据实结算。中标单位参照包件预估总金额平均分配。

4、项目单位发生实际采购需求时,将采购申请与ERP系统中的框架协议进行匹配,受目前ERP系统功能限制,本项目中各品类设备材料的分配比例只能以包件划分形式体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8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名单的厂商);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要求提供防撞桶产品经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若为经销商投标,需提供上述同类产品制造商的检验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注:1、上述标段专用资格要求如涉及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检验报告的,均需自行提供查询方式(如检测报告文本中有查询方式的,无需单独罗列),无法查询的认定为无效。

2、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2日起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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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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