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东安环部消防器材采购公告
2025-04-23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000000000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批 |
1.0 |
详见附件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报价时需备注所报品牌),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或经销商所报厂家须相应报价产品的消防检测报告资质并严格按照报价的货物型号进行供货。
2.3供应商须具有近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物资在石油或化工至少两家企业使用业绩证明文件。
2.4 供应商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采购人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报价其他要求 3.1报价要求:
(登录后查看) 3.2 评审办法: 综合评议法
3.2.1 需方有权在报价中进行拆分采购。
3.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天,按自报最短交货期将货送到指定仓库。
3.4交货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05号,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仓库。
3.5付款方式:货到使用验收合格后,需方收到供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90%货款,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需方一次性无息付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3.6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供方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由供方承担。若需方采购的货物属于危险品,供方保证运输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全部法律责任。
3.7违约责任:成交单位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8 货物质保期:报价人对其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为投用后12个月;报价人也可自报更长质保期。
四、费用收取
(登录后查看)五、报价须知(一)报价截止时间:2025-04-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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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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