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网络安全防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项目名称: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网络安全防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招标人拟采购1家服务商提供第三方网络安全防护专业服务,梳理招标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现状,完善招标人信息系统安全防守体系,增强招标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立网络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为2025年公安部或人民银行组织的网络攻防演习打下坚实基础并力争获取较好的成绩。
本项目仅采购一家供应商,由该供应商统一协调不同厂商提供对应服务(主防服务须由投标人提供,协防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其他原厂商提供)。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大HW主防服务(高级工程师) |
人天 |
180 |
2 |
大HW主防服务(中级工程师) |
人天 |
290 |
3 |
大HW协防服务(中级工程师) |
人天 |
300 |
4 |
小HW协防服务(中级工程师) |
人天 |
150 |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或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信用核查: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主防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出具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须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递交。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承诺近五年内未发生过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情形;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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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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